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绿色制造工作实际,现将我区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厂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二)不在申报范围内的情况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除等);
2.近3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一)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二)区经信局初审推荐
请有意向企业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公章)报送至区经信局绿色制造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盖章PDF版及Word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春玲 89541436
地址:临安区钱王街390号802室
附件:绿色低碳工厂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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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临安工信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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