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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开发区切块资金)的通知

【经开区】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开发区切块资金)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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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发区各企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

开发区各企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560号)、《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与改革专项(产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591号)和《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15129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杭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开发区切块资金)补助服务业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在开发区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

2.申报的项目应是2013年以来开工实施且在2015年底前完工的,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

3.重点支持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房地产、纯宾馆酒店类项目一般不予安排。

4.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5.扶持方式为补助。符合条件申请补助的引导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扶持。

二、申报材料

1.2015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开发区切块资金)引导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1)

2.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有关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已完成投资、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及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等)。

3.企业基本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引导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应用领域及竞争力分析),特色及亮点,获得荣誉,发展趋势及发展前景。

4.项目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已投资额的财务费用清单和费用发票复印件。

5.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1.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及条件准备资料,一式叁份(附电子文档),装订成册,于20151214日前报送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逾期不再受理。

2.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将在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3.评审通过后的项目须由企业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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