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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 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切实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01
认定方式
本次认定工作采取目录认定和推荐认定两种方式,以目录认定作为主要方式,推荐认定作为补充方式。
(一)目录认定。产品适用目录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 年版)》(工信部原函〔2023〕367 号,详见附件2)或《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3 年版)》(浙经信材料〔2023〕197 号,详见附件3)。
(二)推荐认定。以推荐认定方式申报的,需有本领域院士或 3 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产品列入国家关键领域短板材料清单、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计划清单、《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4)等清单目录。
2.产品涉及的主要工艺、技术等在近五年内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是运用材料基因工程等前沿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新材料产品。
3.国家“链主”企业、国家级或省级新材料领域公共服务平台或平台牵头企业可推荐本平台、企业研发生产的 1 项新材料产品参加认定。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可推荐本地区的 1 项产品。国家重大专项承担企业可推荐其专项攻关产品。
02
申报要求及程序
具体申报要求、申报程序见附件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自主申报,时间截止于7月15日前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逾期不再受理。请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更新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联系人
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董昊 陈凯 0571-87058139
市经信局材料产业处:
陈文娟 0571-85257060
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叶钱 0571-63429179
罗羽航 0571-63101200
技术支持:
袁浩 13735841254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3、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3年版)
4、前沿新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来源:富阳工信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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