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平台)科委(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4〕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2013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市场成熟度,原则上申报前一年度已有市场销售。
3.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40%。
4.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6%。
5.企业在申报时已拥有或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申报要求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各单位须通过登录萧山区科技信息网(http://www.kj.xs.zj.cn)的“网上申报”栏进行申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盖章后,送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11号综合窗口。
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1)《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5)职工总人数、研发人员证明材料;
(6)企业荣誉、各类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3.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2016年7月29日,书面报送:2016年8月5日。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附件及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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