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机器换人”扩面升级工作,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杭州市推进机器换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和开发区〕国税、地税登记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持续实施“机器换人”项目,近三年完成设备投资3000万以上或实施二项以上市“机器换人”重点项目。
3、企业在减员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优质品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申请表。
2、杭州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报告书。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按要求认真填写《杭州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申请表》和《杭州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报告书》,一式二份(含电子稿)报送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
2、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同意后,填写《杭州市“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企业汇总表》,与企业申报资料于7月29日前一并报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邮寄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钱江新城A座1608房间。
3、市经信委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予以确认。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及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长按请关注绿纽科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