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余杭区】关于申报2015年度余杭区工业投资财政资助项目及2014-2015年余杭区“机器换人”等项目的通知

【余杭区】关于申报2015年度余杭区工业投资财政资助项目及2014-2015年余杭区“机器换人”等项目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6-03-22
0
导读:关于申报2015年度余杭区工业投资财政资助项目的通知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关于申报2015年度余杭区工业投资财政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打造产业余杭,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入(技改)力度,保持我区工业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余杭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2012〕39号)以及《余杭区工业投资项目财政资助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2〕5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5年度余杭区工业投资财政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范围                 

  1.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良好财务记录的工业企业。 

2.申请资助的项目须经发改、经信等部门核准或备案,在余杭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在项目实施期内完工的项目。 

  2.单体设备在3万元以上且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家纺类设备投资在200万元、生物医药企业含GMP投入)以上的项目(不含交通运输设备)。 

  3.项目建设期限:基本建设项目三年内有效;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有效,有效期自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为起讫日。 

  不符合产业导向的,以及新出让土地工业投资项目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工业投资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核准批复(或备案书); 

  3.购置主要生产设备的财务清单(附件2)以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5.上年度税收达15万元/亩且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厂房的企业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还需要提供:当地税务分局出具的上一年度税收{增值税(含免抵调)、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国土余杭分局出具的本公司所有工业用地证明与土地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6.基本建设项目需要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7.其它有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经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报送区经信局投资管理科和区财政局企财科(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送开发区财政分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前,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4-2015年余杭区“机器换人”项目和“机器换人”技术服务机构财政资助的通知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各镇街: 

  为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步伐,根据《余杭区关于推进“机器换人”加快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5号)和《余杭区推进工业企业“机器换人”,加快现代化技术改造财政资助实施细则》(余经信〔2014〕4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4-2015年余杭区“机器换人”项目和“机器换人”技术服务机构财政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投产三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且在2013年以后开始实施“机器换人”项目的工业企业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机器换人”项目 

  (1)在余杭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经余经信〔2014〕69号、余经信〔2014〕125号、余经信〔2014〕192号和余经信〔2015〕172号文件确认,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的“机器换人”项目。 

  (2)项目总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3)项目资助内容包括设计咨询费、软件费、购置单台价值3万元以上先进设备和形成固定资产的自制设备费用。

  (4)项目实施完成后劳动用工减少20%以上。

  (5)机器换人”项目投资额发生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6)本政策与其他区级财政资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机器换人”技术服务机构:本次资助申报范围为2015年度,我区“机器换人”技术服务企业为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改造提供技术咨询设计、设备制作、设备维护的技术服务收入。

  三、申报材料 

1.“机器换人”项目资助申报材料:

  (1)余杭区“机器换人”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区经信局“机器换人”项目确认文件复印件,项目总结报告(内容需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技术报告、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实施成果情况、项目投产后“四减两提高”情况),投资财务清单(附件3),改造前后照片,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采用融资租赁形式实施的项目需附融资租赁合同,申请设计费资助的需附“机器换人”项目设计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册登记在2010年1月1日以后企业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企业实际投产时间; 

  (4)承诺书(附件5);

  (5)相关证明文件。

  2.“机器换人”技术服务机构资助申报材料:

  (1)余杭区“机器换人”技术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服务总结,服务区内企业“机器换人”合同、开具的发票汇总清单(附件4),每个项目改造前后照片,区内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5);

  (5)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附电子稿),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报送余杭区经信局投资科(送区经信局212室)和区财政局企业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长按 请关注绿纽科技公众微信号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1234
内容 10809
粉丝 0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1234
总阅读26.7k
粉丝0
内容10.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