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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试 行)

【关注】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试  行)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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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认定评价指南

(一)《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1.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投资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细分领域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主要是企业对、通过行业技术进步对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管理、研发经费使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知识产权发展、技术服务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合作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包括形成的核心技术(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企业已获得有效专利、当年被受理的专利、主持或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发表论文情况等)、主要创新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5~10 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技术发展目标、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等。


附件:申报材料

 

1.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运行情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投资企业数量


主营业务


统计行业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合作研发经费支出额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万元


4

技术中心人数



5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6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7

利润总额

万元


8

技术中心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9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0

企业职工总数


11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数


12

技术中心博士数


13

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人/月


14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1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其中:企业国际研发项目数


16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7

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

万元


18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19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近两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20

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21

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22

技术服务收入

万元


23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24

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


填写说明:
 1. 此表印鉴须与填写企业名称一致。
 2. 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例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 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2.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国统字〔2015〕95 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5〕95 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 表、107-2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

4. 合作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支出总额。

5.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 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7. 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9.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0. 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1.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等政府认定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专项津贴的专家数。

12. 技术中心博士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13.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

14.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16. 企业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海外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数。

17.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不含中试设备。

18. 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指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支撑品牌管理的手段和过程所产生经费支出的总和。

19.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通过国家法定机构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20.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21.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五年内获得省政府设立并颁发“省级自然科学”、“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22.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主持或参加制定(修订),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23.技术服务收入:指技术中心进行技术服务获得的货币收入总和。

24.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获得的由国务院设立并颁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四)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分)

单位

基本要求

创新投入
 (30)

经费

投入
 (18)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10

%

分档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额

5

万元

≥5

合作研发投入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

3

%

≥5

人才

投入
 (12)

技术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4

%

≥1.5

研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4

%

≥5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数

2

≥5

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2

人月

≥20

创新过程
 (25)

技术

储备
 (7)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3

≥3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3

≥10

企业国际研发项目数

1

≥1

创新

条件
 (10)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2

万元

≥1000

最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

3

万元

≥150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5

≥1

组织

管理
 (8)

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建设

3

定性

较好

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5

定性

较好

创新绩效
 (45)

技术

产出
 (20)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4

≥10

近2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5

分档

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5

≥1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6

≥1

创新

效益
 (25)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11

%

≥2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11

%

≥15

技术服务收入

3

万元

≥0

加分项目

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数

≤3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5


扣分项目

企业经营亏损

3










2.行业系数

行业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

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

品利润总额的比重

航空

0.8

0.6

0.6

电子

0.6

0.4

0.4

轻工Ⅰ

0.6

0.4

0.4

轻工Ⅱ

1.0

1.0

1.0

船舶

0.8

0.4

0.8

化工

1.2

1.0

0.8

机械

1.0

0.6

0.6

医药

0.8

0.8

0.6

冶金

1.2

1.4

1.4

纺织

1.0

1.0

1.0

建材

1.0

0.8

0.6

有色

1.0

1.4

1.4

铁道

1.2

0.6

0.4

石化

3.0

1.2

1.2

其他

3.0



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品利润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Ⅰ为家电、轻工机械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认定评价指南

(一)《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1.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投资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值与结算收入、利润、市场、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发展水平。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竞争力。

2.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管理、研发经费使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知识产权发展、技术服务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合作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包括形成的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和主要创新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5~10 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技术发展目标、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方面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等。


 

(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评价材料


1.浙江省企业(建筑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投资企业数量


主营业务


统计行业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传真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结算收入

万元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3

企业总产值

万元


4

利润总额

万元


5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数


6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年收入总额

万元


7

企业职工总数


8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9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0

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


11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员数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3

近三年中长期研发项目数


14

近三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15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16

近三年企业拥有的授权专利数


17

企业拥有的有效期内国家级工法数


18

近三年获得省级工法数


19

近五年编制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团队标准


20

近三年获国家级、省级建筑业示范工程数


21

近三年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


22

近三年BIM技术应用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


23

近五年获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4

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5

近五年企业与国际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项目数


填写说明:
 1. 此表印鉴须与填写企业名称一致。
 2. 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例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 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2.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 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5〕95 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 表、107-2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企业结算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 企业总产值:指报告年度内企业自行完成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生产总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以及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

4. 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5. 工程技术人员:指企业内在册人员中从事技术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

6. 工程技术人员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全部工程技术人员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7. 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8.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9.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用于企业技术中心人员培训的经费支出额。

10. 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指企业在册员工中拥有一级注册建设执业师资格者人数,建设执业师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估师。

11. 高级职称人员数:指企业在册员工中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12.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13. 近三年中长期研发项目数:指企业技术中心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进行的,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研发项目数。

14. 近三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数。

15.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账面原值)。

1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7. 近三年企业拥有的授权专利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件数。

18. 近三年获得省级工法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获得的省级工法数目。

19. 企业拥有的有效期内国家级工法数: 指报告年度末企业所获得的有效期内国家级工法数目。

20. 近五年编制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团队标准:指企业近五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21.近三年获国家级、省级建筑业示范工程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已获得验收证书的国家级、省级建筑业示范工程数目。

22.近三年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所获得的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数目。

23.近三年BIM技术应用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BIM技术应用情况。

24.近五年获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指企业近五年获得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仅指名称完全符合的奖项。

25.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指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目。

26.近五年企业与国际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项目数:指企业近五年与国际上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数。


(四)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分)

单位

基本要求

创新

机制

(30分)

创新

体系

(8分)

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制定与实施效果

5

定性

较好

技术中心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3

定性

较好

经费

投入

(12分)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制度与执行情况

4

定性

较好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企业结算收入的比重

8

%

或万元

≥0.3或不小于800万元

人才

投入

(10分)

工程技术人员年人均收入与企业职工年人均收入之比

5

%

≥1.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费占研发经费比重

5

%

≥2.5

创新

过程

(25分)

队伍

建设

(10分)

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

6

≥50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员占中心人数比重

4

%

≥30%

条件

建设

(6分)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2

万元

≥600

企业信息化建设和BIM技术应用情况

4

定性/定量

较好

技术

储备

(9分)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3

≥6

近三年中长期研发项目数

2

≥4

近三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2

≥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2

≥8

创新

绩效

(45分)

技术

产出

(20分)

近三年企业拥有的授权专利数

5

≥5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国家级工法数

5

≥1

近三年获得省级工法数

4

≥3

近五年编制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6

≥3

创新

效益

(25分)

近三年获国家级、省级建筑业示范工程数

5

≥6

近三年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数

5

≥6

近三年BIM技术应用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

5

≥2

产值利润率

10

%

≥0.4

加分项目

近五年获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3

≥1

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

≥1

近五年企业与国际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项目数

3

≥1

扣分项目

企业经营亏损

5



 

项目政策解读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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