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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工作的通知

【人才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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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有关单位: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浙科发政〔2016〕153号)要求,我局着手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推进计划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具体要求见《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57号)。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推荐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推荐程序

1、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登陆“浙江省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http://cxrc.zjkjt.gov.cn)点击“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请各位申报对象向我局申请帐号,在线填写推荐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2.经审核后,申报对象需打印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报书一式2份,于9月28日前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区科技局20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bjkj203@163.com 邮箱。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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