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为推进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规范发展,现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备案工作。备案结果将作为相关扶持政策兑现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和备案对象
备案主体是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备案对象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符合《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3〕129号)等相关要求的在孵企业,众创空间内符合《关于印发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高〔2015〕208号)等相关要求的创客企业(项目)。
二、备案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项目)备案登记表
2、入孵协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备案要求
备案工作全年受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项目)备案登记表》纸质盖章件一份,及《备案登记表》、入孵协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电子版一并报区科技局备案。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项目)备案登记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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