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杭州市商务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7年度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申报项目均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我区企业于2017年6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区商务局(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邮箱。
三、资助内容及申报材料
对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填报相关业务的企业,对于其纯服务外包业务给予一定的服务外包离岸执行奖励。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明确如下:
1、申请条件
(1)在高新区(滨江)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2)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经杭州市商务委确认;
(3)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两年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的行为;
(4)2016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
2、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项目申请表(附件2);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6年服务外包业务总额汇总表(附件3);
(5)2015年度及2016年度审计报告;
(6)服务外包合同及翻译件;
(7)结汇转账贷方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收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出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6年第12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汇率)。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项目申报要求
将相应材料按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编写页码后报送。报送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
材料报送地址:
江南:泰安路200号(泰安路与丹枫路交叉口)区文化中心一楼招商窗口。
江北: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办事服务大厅招商窗口。
附件:1.封面
2.离岸服务外包资助项目申请表
3.2016年服务外包业务总额汇总表
4.合同及结汇转账贷方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
件编印顺序说明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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