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将组织开展2017年嘉兴市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政策:市级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进行一次评价。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首次评价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次评价为优秀的,给予5万元奖励。
申报要求:
1、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是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研发费用支出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大于2%,技术开发和检测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其他具体认定条件见相关《办法》(相关《办法》可在嘉兴经信委网站http://www.jxet.gov.cn/下载)。
2、申请认定企业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将《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报送当地经信(商、发)局,各地经信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委。
经与市建委、市发改委商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请会同当地建设部门初审,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请会同当地发改部门初审。
3、市经信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符合基本要求的提交市级中心认定专家组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认定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名单,对拟认定名单在经信委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征求环保、安监、质监部门意见。无相关异议的,发文公布。
截至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4月10日前上报有关材料,嘉兴市经信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预审。
如需补充或修改的,于4月20日前提交补充修改后的材料,逾期则不再予以受理。
嘉兴市经信委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嘉兴地区:李振国:13777571450
杭江军:1315757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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