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推进计划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八大万亿产业的工作部署,为更好推进2017年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经研究,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推进计划》。

2017年,组织实施首台套产品“双百”工程,力争突破100项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100项首台套重点产品。培育创建一批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创建20家左右高端装备特色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2家左右高端装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高端装备新产品产值率保持40%以上。全年实现高端装备制造业(含新材料)增加值增长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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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技术创新
推进创新载体建设。一是培育建设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要求,在去年工作基础上,2017年率先在“智能诊疗装备”、“燃气涡轮机”等领域,培育建设2家左右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新动力、新增量、新支撑。同时,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领域征集,积极研究拓展新领域,坚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分类施策的原则,采取“一案一例一策”方式,加快推进高端装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二是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体系。围绕高端装备十大重点领域,积极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储备,加快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指导市级技术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
推进装备制造企业高新化。将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我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行业,加快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科技型装备制造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加快重大技术攻关和首台套产品研发。一是在重点领域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成套装备及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精密加工检测专用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激光发生器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加强高端装备研发及应用。二是继续开展首台套产品认定,依据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的发展趋势,全年计划新认定首台套产品60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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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发展平台
加快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建设。围绕“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要求,坚持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联动建设,加强对已列入创建和培育名单的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建设的服务指导,考核督促其建设进度。做好第三批特色小镇的考察推荐工作,支持各地规划建设一批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将特色小镇打造成为我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载体、拉动有效投资的新引擎、集聚人才的新平台。
加快高端装备特色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认定,以实施智能制造为引领,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差异化发展,形成基地内较为完备的产业链,成为我省高端装备特色小镇建设的有益补充。2017年计划创建20家左右高端装备特色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引导高端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做优做强。2016年我省认定了100家高端装备骨干企业,今年要加强对骨干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规模大、带动性强、居于行业前5左右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支持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在细分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单打冠军”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支持具有智能制造系统解决能力的工程服务公司,为制造业提供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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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市场推广应用
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文件精神。从健全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同时发力,加快省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
举办“十行百场”推介活动。2017年,围绕十个重点行业,计划组织召开100场左右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活动,以国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智能化产品为推介重点,发挥装备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作用,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推进工作机制,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为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打开产业化的市场通道。
组织召开行业重大活动。落实召开省政府和工信部主办首届中国国际增材制造产业大会(萧山)和第二届中国智能制造大会(余杭),以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强技术交流,推进我省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提升我省产业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继续开展“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进企业加快产品创新、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对通过认证的“浙江制造”产品,符合“浙江制造精品”申报领域的,直接纳入“浙江制造精品”目录。2017年计划新认定一批“浙江制造精品”,进一步提高“浙江制造”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促进“浙江制造精品”和“浙江制造”产品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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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精准服务
加强金融服务。一是建立融资融物融服务一体化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浙商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企业的优势,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成立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建立融资租赁与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对接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快生产装备改造升级,扩大销售。二是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利用产业基金推进各地特色新兴产业发展。三是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通过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获得发展动力。
加强人才服务。通过千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等人才工程,引进一批高端装备制造领军人才和团队;在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组、博士后工作站;进一步深化与浙江大学合作,加强工程硕士培养,促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做好政策修订。一是做好《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中期评价。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年份,今年要做好《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进展情况的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修订政策内容,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二是修订《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和《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实施方案》,提高首台套产品奖励标准,扩大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政策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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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我省成立了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协调推进小组,今年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协调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去年,我省首次确定了浙江省高端装备产业统计口径,经过一年的运行监测,今年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对统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力求使统计监测科学合理。继续加强考核,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
加大财税扶持。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首台套产品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落实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嵌入式软件,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省级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选择并支持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项目和内容的支持力度。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各地要加强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省里对符合条件条件的特色小镇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按规定予以奖励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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