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物联办〔2017〕3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的通知》(杭物联办〔2017〕2号)精神,2017年度试点项目拟分两批组织验收,第一批试点项目验收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申请验收项目须已列入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库(详见杭物联办〔2017〕2号),且于5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投入运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试点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第一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2.2017年第一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 。
试点企业请于6月9日前将申请表、验收报告书正本各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专家评审会现场。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并将《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12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三、验收评审
市经信委将按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建设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集中评审,评审采用专家质询答辩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和验收申报工作。
附件:1.2017年第一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2017年第一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报告书
3.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详情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长按请关注绿纽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