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7〕56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市)及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信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到相关企业,并做好申报项目的遴选把关工作。
2、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项目申报主体应认真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根据工信部的通知精神,杭州作为副省级城市推荐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
请各区、县(市)及开发区(集聚区)经信委部门在3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汇总后报市经信委物联网产业处(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708室)。
附件:浙江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申报表格及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叶恩奇:88916702-605、189065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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