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信产业便函〔2017〕112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7〕449号)转发给你们,请以地市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择优推荐,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各市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并注意推荐十个重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中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本次申报首度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国家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http://sfjdsbxt.miit.gov.cn)统一申报,由申报的基地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9月1日(纸质件一式四份,含电子稿)。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中小企业综合楼5楼 511室 310006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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