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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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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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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推进我省机械工业转型升级、降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推进我省机械工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省经信委代拟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机械工业调结

       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机械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基础行业,也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十二五”以来,我省机械工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但存在结构不优、转型不快、效益不高等大而不强的问题。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动能培育,进一步推动我省机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机械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机械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顺应全球机械工业“绿色、智能、超常、融合、服务”的发展趋势,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强基固本、企业主体”,以做强特色优势领域和培育企业梯队为主线,加快推进机械工业结构调整;以建设创新网络和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为抓手,加快促进机械工业转型发展;以优化行业管理和提升质量品牌为引领,加快推动机械工业效益增长。建设核心载体,进一步优化浙江机械工业的发展环境,完善浙江机械工业的产业链,聚力打造创新链,提升浙江机械工业的技术影响力、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和规模实力,努力实现从机械工业大省向机械工业强省转变。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6000亿元;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培育3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50家左右重点企业研究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精品和知名品牌;培育2家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形成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械工业知名企业和一批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领域。依托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在自动化生产线、在线检测控制、国产数控系统更新改造老旧机床以及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领域,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重点实施100个机械工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技术升级等途径,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汽轮机、大型空分设备、电除尘器设备等标志性产品的市场地位。围绕电工电器、流体机械、农用机械、轻纺机械等优势领域,加强智能化机械产品研制,促进我省机械工业向品牌和创新升级。(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2.积极拓展新兴领域。围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开展新兴产业培育试点,先期启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5G车联网试验区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舟山波音737完工和交付中心及航空产业园建设,力争将舟山打造成全国领先的航空高端研发制造基地。加快推动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发展。制订《浙江省增材制造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发展增材制造技术,扩大产品应用范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特色产业基地,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3.夯实机械工业发展基础。深入实施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提高关键基础材料的稳定性和应用面,基础零部件的质量、寿命和可靠性,先进基础工艺的应用水平。围绕高档轴承、液压件、紧固件、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置、高端模具等领域,开展基础零部件行业年度50强发布。依托“十行百场”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介对接活动,推广高速精密轴承、高端液压件与密封件、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置、先进铸造工艺等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1.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倾斜,推动汽车、船舶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跨国经营,着力培育成为全球行业龙头。支持各地以产业链为纽带,积极对接全球500强、央企,加强机械工业全球龙头和国内龙头的引进。加大机械工业省级“三名”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全行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我省国有机械工业龙头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龙头企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2.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依托《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链条、船舶推进系统、塑料注射成型机、汽车万向节总成等领域的示范企业。引导橡胶输送带、低温泵、空气分离设备、换热器、热敏直接制版设备、传动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等领域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加强创新、提升质量和打造品牌,推动培育企业向示范企业转变。依托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继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鼓励机械工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重点在规上机械企业中培育300家左右的“隐形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3.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托我省在光伏、船舶、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基础优势,切实加强与中电科技、中船重工、兵工集团等央企和军工单位的合作,加快推进“民参军”和“军转民”。引导企业瞄准军工配套需求,健全军工资质,提供特异产品。加强追踪研究,挖掘军工企业集团和军工院所在新材料、智能技术等领域的积累,促进军工领域新材料、新技术在浙江企业的应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三)建设产业核心载体

1.建设装备制造业特色小镇。推广临安云制造小镇、新昌万丰航空小镇、长兴新能源小镇、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和黄岩智能模具小镇等标杆小镇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的要求,进一步开展省级机械领域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机床、智能装备、云制造等小镇的建设。抓好特色小镇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生态培育,支持特色小镇创新产业推进载体,加快各类要素资源集聚。(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2.推进现代装备高新区建设。借助产业集聚区等创建省级高新区和现有省级高新区转型升级的机遇,在建设杭州和金华发展新能源汽车、嘉兴发展光伏发电与用能装备、舟山发展船舶装备、绍兴发展智能纺织印染装备、金华永康发展现代农业装备、湖州发展现代物流装备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节能环保装备、医疗装备、电子信息装备、工业自动化与智能控制等现代装备高新区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3.培育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支持各地积极争取“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发挥物联网、高档轴承、电工电气、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带动机械工业转型升级。在高端机械和基础零部件领域,再培育一批机械工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使示范基地成为推动我省机械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四)完善技术创新平台

       1.建设高水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燃气涡轮机械、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高端船舶等领域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先期建设燃气涡轮机械和数字化诊疗设备创新中心。围绕《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实现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突破。充分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作用,加快突破关键和共性技术,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2.深入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围绕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工业车辆、机器人、精密机械、动力电池等领域继续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突破一批严重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问题,补齐企业及其所在行业创新链方面的短板。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3.加快推进“双创”空间建设。以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契机,着力打造“种子仓—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接力式机械工业培育链条。总结推广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和阿里巴巴集团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华立集团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成功经验,聚焦我省机械工业细分领域,鼓励我省机械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双创基地建设。面向我省机械工业,加快推进杭州华业高科技产业园、德清科技创业园、金华科技园等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五)推动发展模式创新

1.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实施“机器人+”行动计划,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依托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专项,推进计算机模拟仿真、智能控制、大数据、云平台技术在机械工业中的深度应用,遴选50个机械工业试点示范项目,培育50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50个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区。围绕农机装备、物流装备、大型特种装备、机床加工装备、汽车、电梯等领域,大力推进省级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培育。(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2.推动协同制造。以汽车、船舶、航空、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链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以装备高新区和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工业设计与集成制造基地以及机联网为支撑、产学研密切合作、总装与配套深度结合的产业协同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做好与零配件、材料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间的研发协同,提升快速研发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机械工业细分行业提供云制造服务。(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3.发展服务型制造。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建设若干家面向机械工业的设计研究院和设计基地,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深入推进服务型制造工程建设,在供应链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信息增值服务、网络营销、在线监测和诊断服务等领域,鼓励我省机械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实现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六)提升产品质量品牌

1.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行动,鼓励我省机械企业参与和主导制(修)定国际标准,培育100家标准化示范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争取达到65%以上。深入推进机械企业标准宣贯、对标、产品达标验证及备案工作。协调相关市场主体,根据我省机械工业发展需要与技术创新趋势,共同制定具有市场活力的团体标准,提高标准有效供给。(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2.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实施机械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创建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机械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力争在机械工业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加强机械龙头企业质量标杆建设,争取3-5家机械企业进入全国质量标杆名单。培育一批国家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施室,开展认证检测实验室互认互通工作。(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工商局)

3.提升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落实“品牌强省”战略,引导我省机械工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抓好品牌定位、品牌塑造、品牌管理、品牌推广以及品牌保护等工作,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深入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鼓励自主品牌加快“走出去”。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机械工业文化与数字媒体、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融合发展,催生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落实行业规范条件。贯彻实施铸造、内燃机、紧固件、电镀、农业机械等行业规范条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全面整治机械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以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等问题。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积极推行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措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强化以“换”促“腾”,推进机械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努力构建我省机械工业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2.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体系。推进机械企业普惠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物流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形成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3.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支持协会产业联盟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贴近企业、根植企业的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推广先进技术、产品、模式和经验。加强合作交流,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数据和经验积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牵头单位: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落实产业促进政策

1.深化产融结合。制订支持机械工业金融行业实施产融结合的专项政策。引导银行、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融物、融服务”一体化的金融创新服务,推动机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鼓励机械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运用保险资金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引导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我省机械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利用政府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的撬动作用,加大对船舶等阶段性困难行业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行业的金融支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

2.优化扶持政策。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政策。统筹安排技术改造资金优先支持采购国产装备比例高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机械工业产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调整优化试点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动省政府确定的10大传统产业以及“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所确定的11个重点领域亟需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组织企业申报重大短板装备国家专项,并按1:1给予省级财政资金配套。鼓励企业申报智能制造等国家及省级财政专项,支持我省机械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地税局)

3.引培专业人才。依托国家及省“千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组织一批35岁左右的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到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作。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平台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浙江工程师学院建设,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综合类工程师、专业型工程师和一线应用型工程科技人才。弘扬“工匠精神”,认定一批“浙江工匠”。(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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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国:88916702-608、137775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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