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6〕43号)精神,支持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促进我市重点产业产业链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7年度杭州市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项目并建立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杭州市〔含区、县(市)〕登记注册和纳税,且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依法经营、信用信息良好的工业和信息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不含总集成总承包),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的龙头骨干企业;
2、2016年度累计配套本市中小企业产品采购额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三、申报程序
1、符合项目征集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各区、县(市)、开发区经信部门对项目初审同意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委。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见附1);
2、项目申请报告。主要报告2016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及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近两年产品配套特别是本市产品配套情况;
3、2015年、2016年度本市产品配套情况的审计报告。重点披露本市配套产品的年采购金额、2016年度采购本市产品的新增额,以及2015、2016年度本地配套产品采购发票明细表;
4、本地配套产品采购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证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1.doc 2017年度杭州市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项目申报表
附件2.doc 2017年度区、县(市)申报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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