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现就 201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 ”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
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
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C类项目每个资助 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 5万元。
二
申请条件
☛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 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5年 1月 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1968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 “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 “钱江人才计划 ”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
重点支持范围
☛ 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 2025”浙江行动纲要、培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以及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等规划所涉及产业(见附件 1),在相关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
推荐指标
☛ 根据往年的资助情况,从 2018年起对高校院所实行限项申报,其中浙江大学C、D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 10项,省重点建设高校、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不超过 5项,其他高校院所不超过 3项。
五
工作程序
☛ (一)申报者登陆“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 ”(网址: http://118.178.118.158),注册个人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C、D类项目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经全信息公示后上传单位审核意见,按人事隶属关系上报;
☛(二)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按照分配的账号登陆系统审核汇总后,于 4月 13日前在线报送至省人力社保厅;
☛(三)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六
申报材料
☛ (一)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综合报告(签署审查意见,注明联系部门、人员和电话)1份,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浙江省 “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可通过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直接导出。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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