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信软件〔2018〕173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1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切实推进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第二章第五条执行。
二、申报项目类别
除《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的支持重点外,根据《若干政策》的条款,申报类别主要包括:
(一)自主研发投入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三条所对应的项目。
(二)协同创新类。指与《若干政策》第四条所对应的项目。
(三)首台套研发应用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五条、第六条所对应的项目。
(四)工业软件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七条所对应的项目。
(五)标准制定类。指与《若干政策》第八条所对应的项目。
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上述5个类别中的一项。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若干政策》中第五条、第九条项目另行通知专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向财政和经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企业向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区、县(市)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委提出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蔡俊杰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关于2018年度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发改)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经研究,现就《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度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经信软件〔2018〕173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需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之规定且在杭州市经信委信息产业统计直报系统中(http://115.238.92.96:88/)正式注册、按时填报相关数据。
二、关于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请各经信相关部门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原件信息按时推荐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实施报告》
3.申报材料一览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