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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萧山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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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各镇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各有关单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各镇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进转型升级,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 

计划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分为产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二 

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8月19日前,通过登录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栏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经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并将“项目信息表”发送至hzxskjj@126.com邮箱。

2、书面报送。经区科技局网上审核并电话通知后,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重大项目申请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简单装订一份报所在地镇街、平台(事业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在8月30日前寄送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 邮编311202),逾期不再受理。


三 

其他



为帮助申报单位理解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申报事项,区科技局将于7月29日下午14:00(13:30报到)在宝盛宾馆四楼福祉厅举办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培训会。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指派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参加。


2019年度萧山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 

科技计划项目



(一)产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重点

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生命健康方向,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数字技术、新材料、生物医疗等领域的“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申报条件

(1)在萧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财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申报的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申报单位是规上工业、大中型服务业、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若2018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未达到1000万元,则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到区本级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申报企业应自行建有区级(含)以上研发(技术)中心,以下情况除外:

 近三年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且投资资金到位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② 注册成立未满五年的初创企业;

③ 列入2018年度数字经济梯队“骏马计划”、“千里马计划”、“独角兽”、“准独角兽”的企业;

2018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000万元的企业(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⑤ 为在萧注册拥有区级(含)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的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且研发项目与母公司研发(技术)中心的研发领域相符。

(4)申报项目一般在萧山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预算总投入在5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园和孵化器推荐的企业、注册成立未满五年的初创企业、列入区数字经济梯队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其预算总投入可放宽到2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项目的前期研发投入已占预算总投入的20%(含)以上

(5)申报项目已经申请专利或在项目执行期内有明确的专利申请计划。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疗等项目一般不超过5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含)以后。项目完成时至少已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材料要求

(1)萧山区重大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经费预算及已投入情况表;

(4)技术创新活动说明,包括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提供投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研发机构隶属母公司的,提供母公司区级(含)以上研发(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若审核认为有疑似重复项目的,另提供相关项目的申报材料、立项合同或者验收凭证。

(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重点

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管理、公共安全(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教育等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项目。

2、申报条件

(1)在萧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2)申报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时拥有知识产权成果。

3、材料要求

(1)萧山区重大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技术创新活动说明,即若审核认为有疑似重复项目的,另提供相关项目的申报材料、立项合同或者验收凭证。


二 

注意事项



1、企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事业科研单位和医院可适当放宽。

2、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区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或者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存在失信记录的:

(2)正在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近两年内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结题一年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3)各级部门已立项的项目。

3、申报项目初审通过后,若发生不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的情况,不予立项。

4、申报项目填报必须真实、合理。一旦受理,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变更。

5、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6、对立项项目的财政扶持按照《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全国经济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17〕4号)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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