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号),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杭经信智能〔2017〕204号),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县(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参考《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申报书》(附件),组织企业编制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2.申报项目的重点领域:根据2018年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工作重点,近期拟组织实施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重点安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装备、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领域,兼顾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
3.请相关单位抓紧研究编制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运作主体,相关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经属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初审同意后,于9月28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附件: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申报书.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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