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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征集重大短板装备(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拟申报企业仔细阅读通知,严格按要求填写项目征集表(附件2)与汇总表(附件3),并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1式1份报送至我局,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215091781@qq.com。
关于征集重大短板装备(首台套装备)
工程化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其部署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重大短板装备和首台套装备项目 的前瞻性和引领性,根据工信部推动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有关工作部署和省领导对装备首台套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厅计划围绕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满足重大工程或重大装备产业链的急需,每年滚动实施一批引领性的重大短板装备 (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现就做好相关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征集范围
(一)项目主要承担企业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主要承担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建有省级以 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
(二 ) 项 目符 合 《 浙 江省 高 端 装备 制 造 业 发展 规划(2014-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以开发填补国内 空白的重大短板装备或产业链“补链、强链”关键装备为目标, 但目前尚处于研发或工程化攻关阶段的项目。
(三)项目正在实施或计划在 2020 年上半年启动实施,并 能在 1-2 年内完成工程化攻关计划,能够实现至少一项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
(四)项目完成后,产品能够符合《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 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520 号) 的有关要求,产品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9 年版)》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征集程序
实行限额推荐,各市不超过 5 项,各县(市、区)不超过 2 项。各地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 11 月 15 日前 行文报送省经信厅,随文报送项目征集表和汇总表(一式三份), 上述材料请同步发送电子版。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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