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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产业竞争优势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着力打造数字产业平台体系,持续推进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梯度培育创建工作,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遴选申报及首批经验总结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数经便函〔2024〕1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第二批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是指以“区中园”为空间载体,重点聚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导产业鲜明,集聚效应明显、创新能力凸显、经济效益突出、配套服务完备的产业园、楼宇(或楼宇群)。鼓励获得省级数字经济类“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的平台积极申报数字经济产业园或数字经济楼宇。
申报条件
1.具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和空间布局,在空间上相对集聚。数字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不高于20平方公里;数字经济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2.主导产业符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方向,特色鲜明、定位明确。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30%,或数字经济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30%。数字经济产业园上一年度产值不少于50亿元;数字经济楼宇上一年度营收不少于2亿元。
3.有较完善且能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运营机构(促进机构)或部门运营管理。
4.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2)、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汇编成册胶装)报送至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603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yhjx_sz@126.com。
联系人:余杭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王涛 0571-88691651
附件:
1.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申报表
2.产业园(楼宇)入驻数字经济企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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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余杭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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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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