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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开〔2020〕2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金开办〔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
(一)十强企业、营业收入首超奖、总部经济、打造产业链闭环、中小企业登高晋级等奖励;
(二)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奖励;
(三)技改补助、“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等奖励;
(四)集约用地十佳企业奖励;
(五)高能级科创平台、科技创新主体、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等奖励;
(六)企业股改上市奖励;
(七)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奖励;
(八)招商引资、外贸出口等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资料的同时需提供原件供核对,如系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公共材料(每个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
3.2019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表(按实缴入库数);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备案回执);
6.申请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年报。
(二)企业申报专项材料(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十强企业:提供相关评定文件;
2.营业收入首超奖励: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下同);
3.打造产业链闭环:提供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链闭环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非关联企业买卖(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购置清单》(附件8)、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
4.中小企业登高晋级: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贷款贴息:提供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借据、记账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及汇总清单《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4);
6. 房租补贴:提供《金华开发区厂房租赁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5)、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厂房房产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承租方和出租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技术改造补助:提供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填写《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设备购置清单》(附件6、7)、购置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附海关报关单和银行付汇凭证,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申报补贴部分);
8.机器换人奖励:提供省、市相关认定文件及证明材料,其中购置三轴以上机器人的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设备购置清单》(附件7);
9.电商换市奖励: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附网上交易凭据、发票复印件、销售收入明细及对应发票号码清单等材料);
10.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提供企业全部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发区2019年度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评定文件;
11.高能级科创平台奖励: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提供相关批准认定文件,在孵企业认定奖励提供批准认定文件和入园孵化证明文件。
12.科技创新主体奖励:提供相关批准认定文件,中介机构高企辅导奖励提供辅导协议和受辅导企业确认书;
13.研发投入奖励:提供《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8),有科技合作费用的,还需提供科技合作协议、科技合作费用发票及汇款凭证等复印件;
14.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奖励:产学研合作提供科技合作协议、科技合作费用发票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技术交易及项目实施相关经济效益情况审计报告;发明专利产业化提供发明专利证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
15.科技创新创业奖励:提供相关认定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6.企业股改上市奖励:股改提供完成股改时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上市提供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首发上市的批复和交易所核准上市的函件等复印件;买“壳”上市提供壳公司注册地迁至开发区的证明;挂牌提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及股权托管证明;上市再融资提供上级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文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报告以及审批文件等材料;并购重组提供审计报告、税务部门鉴定意见等;上市再融资提供上级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文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报告以及审批文件等材料;
17.清洁生产奖励:提供相关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首次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提供省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
18.节能降耗奖励: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
19.安全生产奖励:提供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
20.招商引资奖励: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报告;
21.外贸出口奖励:根据金华海关提供的出口额确定奖励名单和金额,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申报截止时间
十强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其余奖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1.各有关企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各项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扣回资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在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2.总部企业、入驻小微园企业相关政策分别参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金开办〔2019〕153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开办〔2019〕159号)执行,另行申报。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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