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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征集的通知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征集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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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扎实推进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的融合应用,加快打造萧山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根据《萧山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萧委办发〔2018〕74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度第一批数字经济梯队企业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征集要求



1、申报企业需在萧山区内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必须列入“2018年度第一批数字经济梯队企业”计划(纳入“鲲鹏计划”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可自主选择申报“鸿雁计划”或“鲲鹏计划”政策;纳入“千里马计划”企业可享受“骏马计划”政策。)。

2、申报的相关研发投资项目需设置明细科目,专项核算。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且未获得区级相关财政资助。

4、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二 

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19年7月1日 -7月30日

2.申报依据和要求。按照《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等附件相关要求,客观、真实编制相应申报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3.申报材料递交格式。按照《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内容说明》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合订材料纸质胶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4.申报材料递交地点。申报资料送至萧山区经信局信息化科507办公室。


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说明


研发和投资项目骏马计划企业纳入“千里马计划”企业可享受“骏马计划”政策的设备投资和研发投入项目,按其2018年研发项目投入30%和设备项目投入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资助1500万元对入榜独角兽榜单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的研发项目,按其2018年项目研发投入30%,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资助。纳入“鸿雁计划”企业,支持其开展数字化改造。对其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其2018年数字化改造研发投入的20%和设备投入1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资助1500万元。纳入“鲲鹏计划”企业,以企业每年对区实际贡献新增部分为限,专项资助企业用于数字化改造(鲲鹏计划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鸿雁计划”或“鲲鹏计划”政策)。对其2018年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其数字化改造研发投入的30%和设备投入20%给予资助。

 申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萧山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请报告》,具体包括:

(1)有关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2)《2018年度项目设备投资清单》或《2018年度项目研发投入财务清单》(设备投资项目填写设备投资清单,研发项目填写研发投入财务清单)

(3)投资项目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4)《企业获财政资助(含补助、贴息、奖励等 )情况说明表》;

(5)其他说明材料。

特别说明:如企业研发和投资项目都要申报,研发项目和投资项目需分开申报。

企业租房补贴骏马计划企业在萧未取得土地,租用楼宇、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2018年度实际给予租房补贴,标准为厂房最高0.5元/平方米·天、写字楼最高1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对新引进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连续三年给予50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标准最高为2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申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萧山区数字经济企业补贴申请表》;

2、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2018年度企业租房相关材料(合同、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融资补贴骏马计划企业2018年度获得银行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每年贴息补助最高50万元。对年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2018年度用于发展产业所发生的银行借贷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贴息1000万元

申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萧山区数字经济企业补贴申请表》;

2、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2018年度企业贷款利息支出明细》

4、2018年度企业融资相关材料(合同、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

企业展会补贴骏马计划企业(已享受过商务局相关政策不可重复申报)2018年度参加区级组织或确认的重点境内外出口商品展览会,给予展位费最高100%资助;对参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其他境内外出口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70%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30万元。申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萧山区数字经济企业补贴申请表》;

2、《2018年度企业参加展会明细表》;

3、涉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合同、发票复印件

4、其他与申报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文本要求胶装,封面参考示例,A4幅面。文本内相关页面必须加盖骑缝章,相关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示例:

萧山区新兴产业政策扶持项目

申请报告

(字体说明:申请报告标题采用二号字小标宋)

申请类型:   XXX研发项目(根据1-4选择类别)

申请单位:         ×××××××公司       

申请日期:                                  

(字体说明:上述申请类型、单位、日期等采用本电子版格式三号黑体、仿宋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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