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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响应杭州市“新制造业计划”,充分发挥领军企业的引领、支撑、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精,推进钱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区内企业开展2019年度“头雁”企业评定工作。
总体目标
通过与区内重点企业签订“钱塘头雁发展计划”,制定一套有针对性、持续性的扶持办法,培育一批资源配置能力强、国际市场占有率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一批创新能力强、跻身世界前列的企业,一批抢占发展先机、在全球同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
评定机制
(一)评定条件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在关键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研发技术实力,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集团口径计),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且税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含)以上且税收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2.连续两年税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两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的工业企业;
连续两年税收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两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二)评定程序
1.资格审核。有意向的企业填写《2019年度杭州钱塘新区“头雁”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集团口径申报的企业需对申报主体内各公司的关联情况进行说明并附佐证材料),于2019年12月23日前发至邮箱qtxqjjyx@163.com。
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头雁企业+工业/服务业+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包括word版申报表和纸质盖章版扫描件。
2.材料报送。完成资格审核的企业根据《关于促进“头雁”企业引领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企业发展计划(模板参照附件二),明确企业在经济贡献、创新成果、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三年发展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3.联审确定。由经发科技局会同财政金融局等部门对企业发展计划进行论证和联审,提出入选“钱塘头雁企业发展计划”的建议名单及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各相关部门审议后,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4.签订发展计划书。新区与企业签订发展计划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钱塘头雁企业发展计划”,并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开展动态监测评价,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企业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申报工作,于2019年12月23日完成申报表提交,根据后续通知按时提交企业发展计划书(加盖公章)。
2. 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除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外,所获得的资助(奖励)应无条件予以退回,且今后三年不再受理其申请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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