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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雏鹰行动”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的文件精神,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助推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意见》(金政办发〔2019〕35号)、《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9〕34号)要求,为深化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引导全市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市级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2019年计划确认20家左右市级隐形冠军企业,40家左右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同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领域
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或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
(二)综合效益
1.2018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2016-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8%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
(三)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
2.主要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6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主要产品在细分行业内具有优良信誉,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5位或全省前3位;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研发
1.2018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得低于2.5%;
2.企业具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产权数量等,其中制造业企业发明专利不得少于1项。
(五)优先推荐
优先推荐的重点行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消费品业、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传统制造业、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要求
市级隐形冠军企业采取限额申报,各地原则上不超过4家。市级隐形冠军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由市经信局组织开展评估和复核。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条件具体见附件1。培育企业推荐数量各地按照年初下达的入库任务数的200%推荐。
申报隐形冠军但未通过评审的企业,纳入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评审,企业无需再申报,不占推荐名额。
工作要求
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申报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一式二份,由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统一汇总行文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金华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1. 2018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 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或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
3. 长期专注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或是与大型企业形成紧密的协作配套关系。
4.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有一定数量的研发设计人员,研发投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
5. 注重特色化生产和经营,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有自主品牌。
6. 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开展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企业内部建立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7. 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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