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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富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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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湾新城,各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3.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端口常年开放,请企业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2025年6月15日2025年9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前登录平台申报。

(三)申报途径  

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3.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分别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两批次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为3月21日前(24:00关闭申请通道)。

(三)申报途径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于3月21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如实填报“2025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2022年7月-2025年7月)。

(二)复核条件和要求

(1)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定条件和标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未按规定参加复核;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不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途径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于3月21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如实填报“2022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只需系统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企业不用再上报纸质版申请书。

2.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最晚补提交时间是4月10日,请企业尽早安排。 

3.暂定于2024年3月12日(下周三)下午举办申报辅导培训会,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

区经信局联系人:经济运行科
李永军 联系电话:89523958
颜筱卓 联系电话:89523957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2025年度省专精特新申报企业佐证材料上传模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5日


来源:富阳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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