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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要求以及《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32号)和《“创客天下·杭向未来”2020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精神,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进入复赛、决赛阶段的留学人员和非华裔外国人创新创业项目,待项目正式在杭落地实施转化且满足相关要求后,可申请领取对应资助资金。“创客天下·杭向未来”2020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经海选、复赛、决赛和总决赛等流程,确定136个项目为获奖项目(附件1)。现将获奖项目予以公布,并就资助资金核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进入决赛、复赛阶段的项目,待项目正式在杭落地实施转化后,项目持有人作为所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满足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且企业资金(含企业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实际到位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可申请领取对应资助资金。
一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0万元;二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300万元;三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0万元;决赛阶段项目对应资助金额100万元;复赛阶段优秀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万元;复赛阶段启动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万元。
(一)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后,提供以下申领材料:
1.经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创客天下·杭向未来”2020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资助资金核领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海外学习经历证明材料
(1)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提供: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②国(境)外最高学位证书;
(2)未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提供:①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中联办(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在港、澳(台湾)地区学习证明》(需注明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及入学和毕业日期)或其他相应材料;②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企业情况相关材料:①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交当年的验资报告)的复印件;②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预算报告、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③申报项目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领说明
1.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可直接获得对应额度的资助资金。
2.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对项目进行复评。经复评确认项目仍保持先进性的,可获得对应额度的资助资金。
3.资助资金的拨付额不得高于企业资金(含企业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已到位金额。
4.对大赛结束前已经获得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且资助金额低于大赛获奖项目资助标准的创业企业,可重新提出申请,予以补足差额。
5.申请核领资助资金的项目,在项目名称、项目应用技术、项目目标和项目投入等方面原则上均须与大赛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更换、割裂、缩减项目内容的情况,否则不予核准。
各有关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落地项目的服务工作,及时跟踪和了解项目的开展情况,提高项目资助资金的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