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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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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浙江省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方案》以及全省数字化改革第二次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作,不断壮大以“未来工厂”为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构建完善省市县三级新智造企业培育库,优选一批符合结构调整方向,融合程度深、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性强的智能制造项目,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UTUMN.COMING.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需在省内进行建设,已建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已建项目原则上应为2019年底以后建成的,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份左右可建成投产),优先支持在建项目申报。已认定为“未来工厂”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应在4000万元以上(总投资额为建成前三年内的累计投资,不含土建投资),需加快发展的山区 26 县项目总投资额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按照《“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团体标准 T/ZAITS10601-2021)》和《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 年)》的总体要求,结合不同行业属性的建设范例,来进行设计、制造、管理等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建设和模式创新。数字化车间的建设标准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在能力建设上适当放宽,在模式创新方面突出重点。

(五)申报项目智能化水平在同行业中应处于领先水平, 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制造、绿色制造、安全制造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探索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先支持列入新智造试点的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装备和软件购置应用率高的项目。

(六)项目实施后应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提升产品良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或预期取得)明显成效,且在行业中具有示范推广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新智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请填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陆后,需填报如下内容:

1.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2.完善企业近五年来智能化改造项目信息;

3.完成企业在线智能化诊断;

4.填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信息;

5.填写附件1,并发送电子邮箱。

(二)项目初审与推荐

1.余杭区经信局初审。由余杭区经信局对辖区内企业信息、项目内容信息和诊断情况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平台择优推荐进入市级新智造项目库。

2.设区市审核推荐。设区市经信局负责审核汇总后,排序推荐进入省级新智造项目库,同时将推荐行文扫描版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予以上传。省属企业完成申报后由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审核推荐。

3.申报截止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 日;余杭区经信局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10日;设区市经信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三、评价认定



(一)推荐进入省级新智造企业项目库的企业,对已建成的项目原则上需在8月底前通过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评估,在建项目需在10月中旬前完成评估。评估完成后企业可通过新智造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 

(二)对已完成熟度评估并申请认定的项目,年底前,省经信厅将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评定,确定年度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其他



请各设区市经信局组织属地已认定为“未来工厂”(含培育、试点)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于 8月底前登录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并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评估。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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