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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场)、平台:
根据省市要求,请各镇街(平台)通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开展2021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园申报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本次的申报对象为区内各类小微企业园,是指由政府一规划,各类主体开发建设,集聚效应明显,产业定位明确,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服务健全,企业入园成本合理,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准公共属性的小微企业综合发展平台。
申报要求
1.新建的和改造提升的小微企业园,需符合相关规划、建设等要求,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需提供:
●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若尚未办出则需提供园区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审查意见;
●园区实景照片等材料;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改造提升的小微企业园,还需在《浙江省小微企业园信息登记表》中说明改造提升的具体事项和内容;
3.四至边界清晰,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或园区管委会,承担园区统一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4.生产制造类园区占地面积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生产性服务类等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1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一般占地面积不小于100亩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5.有明确的企业入园条件,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小微企业数量占70%以上,生产制造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生产性服务类等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
6.建立小微企业园的安全风控体系,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明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人;
7.为便掌握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展和规划情况,已竣工未投运、在建、拟建的小微企业园也一并予以登记。
申报途径
有意向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园的园区请登陆浙江省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223.4.78.161:8600/data-center/center-info(请申报企业扫码加萧山区小微企业园交流群,便于企业注册账号)。
1.点击【园区SAAS平台】(即园区端)入口进入登录页,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2.登录系统后,点击“去认定”,在同意认定须知后即可进行园区认定申请。
3.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及表格,并上传园区相关信息图片(包括门景、厂房、办公及配套设施、规划示意图等,格式bmp/jpg/png,尺寸930*400像素),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报”。
有关要求
1.请各平台、镇街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园信息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小微企业园如实、及时填报基本信息。
2.请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于11月5日下班前将相关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表(平台内下载)、推荐表(附件)盖章后送至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陈先生 13588003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