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企联合研究院主攻的产业领域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与高校签订共建协议或合同,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合作内容等,原则上合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且目前正在协议或合同期内;
3、企业已建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4、高校具备相应技术实力,能为校企共建研发机构提供项目技术支撑、项目带头人、项目团队等,优先认定与“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或余杭区已签约的战略合作高校联合共建的校企联合研究院。
本年度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拟认定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