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申报事项均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发布标准资助,应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4.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须已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印证材料等;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2021年已立项未发布、2022年拟立项和2022年拟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填写统计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