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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辖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上城区金融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贯彻《关于打造一流人才生态城区实施意见》(上委〔2021〕32号)文件精神,形成上城区人才政策比较优势,根据《关于深化金融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上委人〔2021〕4号)文件要求,决定启动2020年度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人需要符合《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类金融人才分类标准,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求是注册地址和财政级次在上城区并属于中央、地方金融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组织以及金融投资企业、金融科技企业、金融研究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件原件;3、《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可以不提供);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6、最高学位证书原件;7、职称证书原件;8、申报单位的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管理规模、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及排名等。
(二)个性材料
1、申请A类金融顶尖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行业地位及引领作用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原件。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申请D类金融青年人才的,需提供分类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3、对于已被评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的个人,仅提供《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两项材料即可。
三、认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用人单位在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http://218.108.108.210:8080/FIDMP/)中注册账号,用人单位账号注册完成后可自行添加申请人账号。用人单位账号或申请人账号登录后,在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上报。《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需额外提交纸质盖章件三份。
(二)属地受理。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所在街道进行受理。属地负责对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受理材料的完整性进行预审,材料不完整的予以退回,材料完整的予以通过,并在系统内完成预审操作。同时在公司提交的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整理汇总后报送区金融办。
(三)专家评审。区金融办对照《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目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提出认定意见。
(四)会议审议。认定结果经区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四、其他事项
1、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是我区重视人才、发掘人才、服务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金融人才政策待遇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细致地开展金融人才摸底、组织申报工作。
2、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每年定期开展,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10日。3、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08.108.210:8080/FIDMP/
联系人:闫瑾、马乐佳,电话:88152201。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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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13588003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