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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创平台、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型企业,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构建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为载体、科技金融为保障、科技服务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省科技厅制定了《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详见附件1),请结合实际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负责全省概念验证中心规划布局、统筹管理,并具体负责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大专项联动布局概念验证中心;省经信厅负责推动高新区、产业集群等产业平台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省教育厅负责推动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省国资委负责推动省属国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各设区市负责推动本地区单位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各地各单位同步搭建验证场景。
二、省科技厅将根据《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明确的标准条件、认定程序、管理评价等要求,会同省级有关单位、设区市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概念验证中心开展运行评估或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并按规定给予支持。
三、按照“315”科技创新体系全覆盖的要求,请省级有关单位、设区市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创平台等优势,结合地方重点发展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建设主体谋划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布局,提出今后三年拟布局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建议布局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3)书面反馈至省科技厅。
四、为更好地发挥概念验证中心作用,推动地方政府部门、高校、投资基金和创新主体精准对接、高效合作,省科技厅依托科技大脑开发概念验证管理服务平台,对全省布局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信息公开,各单位可在该平台上开展资源对接、合作洽谈、专业咨询等服务。请各概念验证中心于8月20日前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创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填报相关信息,经省级有关单位或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朋贤,联系电话:0571-87054050。
临安区科技局高新科 王超,联系电话:0571-89542254。
附件:
1.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
2.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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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2日
来源:创新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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