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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政府质量奖
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萧政办发[2019]69号)及《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强区办〔2020〕2号)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萧山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和绿色建筑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在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两年,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工作成绩显著,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省内同行业前茅,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质量指标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或国内先进水平;
(四)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三年(含申报当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严重质量不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无刑事、行政处罚记录(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信用修复的除外);
(七)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直接控股企业(组织)均要符合(二)-(六)项基本条件。
(一)《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 19579 附录 B,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应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导入工作总结。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管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该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六)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五)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组织可自行根据需要提供6分钟左右的展示视频。
(一)杭州市萧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办)将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各申报组织需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各申报组织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及《2022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附件2)、《2022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区评审办。
(四)申报截止期为2022年4月30日。申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材料。
(五)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第(六)项列举的任一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评审办。
区评审办地址:
萧山区金城路25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102办公室
联系人:杜树兴、童燕妮
联系电话:83899151、83899037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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