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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健康城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桐庐县《关于深入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六条政策》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桐庐县制造业扶持政策奖励(补助)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申请单位必须为在桐庐县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三)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县产业导向目录,符合我县相关产业规划。企业信用良好,并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申请资助的项目在桐庐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
(五)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享受省、市、县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项目类型
(一)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个月内且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入库的,给予20万元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表、土地出让合同、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
2.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的,给予购置额10%补助。单台超30万元或年度购置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购置额2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工业机器人需符合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如焊接机器人、运输机器人、码垛机器人、行架式机械手(直角坐标机器人)。
3.对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5%补助。对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8%补助。企业生产线设备投资1000万(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如申报市级项目则无需提交材料等市申报通知下发后组织申报,如申报县级项目则给予投资额8%补助。在项目竣工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表复印件;
(3)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4)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生产性设备仅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购置的新设备。二手设备、非生产性设备(如办公用品、自制设备、模具、叉车、搬运工具、安装费、设备配件等不予认定。生产设备必须结转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备案期内的发票为准。
(二)鼓励企业集约绿色发展
1.对企业投资30万元(含)以上且节能(含水、材)率达10%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10%、不超过50万元补助。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项目总结报告;
(4)改造前后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表(附件3);
(5)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退二优二项目,在实施完毕后,给予设备评估值30%补助。
(1)淘汰落后产能的设备清单、收购流向合同等;
(2)淘汰落后产能设备评估价值证明;
(3)项目现场设备拆除照片、退二优二相关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鼓励传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1.对针织(服装、服饰)、制笔、箱包、医疗器械四大传统特色产业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10%补助。对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8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15%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或下一年税收县级地方贡献额。在项目竣工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表复印件;
(3)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4)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鼓励企业拓展市场
1.对年营收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参加县重点境内展会的,给予展位费70%补助,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组织15家(含)以上企业参加县重点全国性展会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给予每次3万元、不超过15万元奖励。
(1)2021年度桐庐县参展企业展位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4);
(2)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或邀请函、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
(3)展位费发票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4)展位效果照片(能显示摊位号、参展公司名称、参展商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鼓励企业建设“未来工厂”
1.对2021年1月1日(含)起,首次实施深度数字化改造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企业,给予每家诊断费用60%、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完成改造并获评省市“未来工厂”相关荣誉的企业,再给予每家诊断费用40%、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
(4)数字化改造诊断相关资料(合同、发票、支付凭证、诊断报告等)和按照诊断结果实施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相关资料(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2.对购置无人搬送车、输送机(皮带式、悬挂式、辊式)等厂内自动化物流设备,并实现自动化生产的企业,给予设备采购额30%、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首次实施5G应用项目,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业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实现生产区域5G网络全覆盖的,给予各类传感器等硬件投资额及首年5G网络资费(包括5G专线服务费、5G专网其他配置服务费)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应用经认定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产品的企业,给予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资总额50%、不超过10万元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实施工厂物联网项目,并通过市级或县级项目专家评审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分别给予外购软件技术50%、数据采集设备30%、生产设备2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项目验收报告(附件5);
(4)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答辩PPT(自备)。
6.对注册在我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其年度营业收入中服务县内制造业企业所获部分,给予5%、不超过50万元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3)平台服务县内制造业企业相关资料(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4)平台企业及服务对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对经评审认定的县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总结报告;
(3)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4)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答辩PPT(自备)。
8.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县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总结报告(附件5);
(3)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
(4)合同、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答辩PPT(自备)。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证书申报材料及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逾期项目不予申报。
(二)项目受理审核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在“桐庐县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使用电脑自带IE浏览器登录方可进行操作,网址:http://60.191.18.37:8088/WebHall/WebIndex.aspx。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基本资料。企业基本情况需填写完整。(已开通的请略过)。
(3)项目开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填:桐庐县经信局--初审部门填:否--企业简介--申请理由简要说明。(已开通的请略过)。
(4)项目起草。用注册的用户名登陆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进行起草。
(5)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加资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文件JPG格式,并小于500K。
(6)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7)打印纸质资料。企业申报完成后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月15日前报送县经信局。
如需帮助请联系网站技术咨询。
四、联系分工
(一)项目联系分工
(扩大有效投资项目、传统产业项目)
联系人:张辰杰,64212657;地址:县政府综合楼209室
(节能技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联系人:叶挺,64212662;地址:县政府综合楼208室
(拓展市场项目)
联系人:朱明杰,64212660;地址:县政府综合楼213室
(数字化改造项目)
联系人:陈子忆,58569636;地址:县政府综合楼203室
(二)县财政局联系分工
县财政局企财科:吴志明,58507014
(三)资金管理系统联系分工
技术咨询直线:88231139
附件:
1.项目申请表
2.投资财务清单
3.改造前后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表
4.2021年度桐庐县参展企业展位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5.2021年桐庐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
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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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13588003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