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原则上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重点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新兴及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企业申报
1.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并进行登录(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定)后填报申报材料,系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企业需提前将申报材料PDF版、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区经信科技局,截止时间为9月24日)。
2.省属企业的认定可通过政务申报系统直接提交至省经信厅,并由所属省级企业集团提出审核意见。属地有建筑业企业参加认定的,需同时寄送1份盖章版文件至省建设厅市场处(寄送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建设厅市场处,0571-81052042)。
(二)推荐名额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限额推荐,区经信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联系人:省技创中心 陈齐鹤 省经信厅高新处 陈婧绮,电话:0571-88229695,87059130、87058172;
区经信科技局区域创新科:陈佳丽、李易,电话:89535473、89535471;
申报和审核系统技术咨询:高哲,联系电话:15669919972。
附件:202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