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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平区青年人才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临平人社发〔2024〕53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临航博士团”引才企业和博士团成员备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需在区内合法合规经营,同一母公司控制下企业可合并申报;
2.2025年备案征集的企业,从区外新引进博士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且引进的博士人数应为5人以上。
3.博士团成员需以全职方式引进,与申请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历及学位,并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博士团人数不少于5名,且需为我区产业发展及高层次人才集聚做出突出贡献。
支持政策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从区外新引进博士5人以上的企业,按新引进博士团成员年薪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最长补助3年。
备案程序及要求
1.备案申请。引才企业及博士团名单实行备案制,原则上每年一次,备案后当年度不再调整。申请时需提交临平区“临航博士团”备案表(见附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明;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申报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2.执行材料提交。备案满一年后,企业需向属地平台提交不少于5人的博士团成员工薪收入银行流水、工资单和近12个月在申报单位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审批兑现。由属地平台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博士团工资薪金金额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后由属地平台兑现奖励资金。
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依托博士团成员获得浙江省“海外工程师”、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等上级部门奖励资金的,区级配套部分需在当年领取前述资金中抵扣;
2.属地平台与申请企业签订的“一事一议”协议,与本政策冲突的,以属地平台协议为准。
不明事项请联系:
经济技术开发区:李静 0571-88735869
临平新城:杜俊丹 0571-89268636
大运河科创城:沈欢欢 0571-86372368
附件:
“临航博士团”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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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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