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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7月10日截止!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富阳区】7月10日截止!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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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杭经信联绿造〔2021〕66号)要求,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厂推荐工作。现将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01

推荐对象和要求


(一)绿色低碳工厂

对照《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优先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申报。申报对象须依据《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在满足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总得分85分以上。

(二)不在申报范围内的情况

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除等);

2.近3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已在工信部、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公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工厂)名录内的,也不再推荐申报。

02

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要求、申报程序见附件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自评价,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确保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绿色低碳园区、工厂评价项目总计不得超过10项。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打印纸质件(一式2份,盖公章)交至区经信局210室鹳山路18号),电子版材料(pdf盖章版+word版)交至邮箱:fyjxcyk@163.com,时间截止于7月10日前上传相关材料和交纸质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逾期不再受理。请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更新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联系人:

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

云露 0571-85257092

顾童玲 0571-85257105

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叶钱 0571-63429179

罗羽航 0571-63101200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2、绿色低碳工厂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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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来源:富阳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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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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