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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滨江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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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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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扶持政策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的企业,继续留区发展,给予两年50%的房租补贴(自毕业次日起可享受)。

02

申报对象


经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培育,按市级及以上孵化器管理办法毕业的企业,出孵并留区发展。

03

申报材料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二)企业最新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段对应的房租合同、发票(须注明场地位置、面积、所缴房租时段,如原发票无此信息请开票方注明以上信息并盖公章)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下载途径见附件2,加盖公章),如有个别特殊原因与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系统中2021年12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电脑屏幕截屏(截屏方法见附件2,加盖公章);

(五)企业的毕业材料

1、孵化器出具的认定毕业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毕业时间以所在孵化器出具文件为准,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孵化协议约定的孵化期限,文件发布时间一般不晚于协议孵化期结束后3个月。

2、企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至少选择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提供编号、证书、认定文件等;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提供被投资股权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创投机构资质认定材料(如发改委或证监会备案文件等)、投资协议首尾页盖章页复印件、历次章程修正案、投资额有效到资凭证等;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提供相应的纳税登记财务报表;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供相应凭证。

(六)申报承诺书(附件3,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清单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

04

申报要求


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kj203@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为“企业名称+2021年度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区科技局。申报材料可由企业自行提交,也可由孵化器统一提交。

05

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和申报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06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区科技局106办公室

联系人:洪乐颐  86691326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附件2.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下载途径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系统中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截屏方法

附件3.申报承诺书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2年6月14日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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