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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发基〔2022〕6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经评估、公示,确定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为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
新确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进一步聚焦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突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现代化管理制度、市场化运行机制、灵活化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好创新引领、产业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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