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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复评工作通知
关注: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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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企业于5月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同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八条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申报推荐名单,于5月19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二)复评工作安排
1.参加复评企业于6月9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材料。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办法》第十条要求对企业复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于6月21日前将企业复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或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撤销资格的,由所在企业于6月9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确定后于6月21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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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已经开始
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认定企业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参加复评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材料,具体情况详见通知,报送资料统一报送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联系人:朱沙,联系电话:895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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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于5月5日前将认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局,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请参加复评的企业技术中心于6月9日前将复评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局,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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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企业5月5日前向临平区经科局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同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
(二)复评工作安排
1.参加复评企业于6月9日前向临平区经科局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或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撤销资格的,由所在企业于6月9日前向临平区经科局提出申请,经临平区经科局审核确定后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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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开始啦
根据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和复评工作。申报企业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于5月5日前、复评企业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一份于6月9日前报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电子邮箱:8694075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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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企业于5月5日前向余杭区经信局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同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
(二)复评工作安排
1.参加复评企业于6月9日前向余杭区经信局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材料。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或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撤销资格的,由所在企业于6月9日前向余杭区经信局提出申请,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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