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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每周可申报项目汇总来啦!!快来看看还有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吧!(4月第3期)

【划重点】每周可申报项目汇总来啦!!快来看看还有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吧!(4月第3期)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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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汇总来啦!!

这周都有哪些

申报项目

快来关注一下吧!

- 4月第3期 -



近期申报合集汇总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今天截止!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

『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5月5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

『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申报合集

『尖兵领雁』攻关需求征集



4月2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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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请参与申报企业于4月21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1,核定主营业务需注明推荐企业在《指导目录》中的重点方向、子方向、细分的产品和服务内容等)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临平区经科局技术创新科。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请参与评价企业于4月2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www.datacidd.cn)填报评价材料电子文件,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编写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无需提供纸质评价材料)。

如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或重组的,需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详见附件2),于4月21日前报送临平区经科局技术创新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滨江区】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单位登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完成注册后在线填写申报所需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3

【临平区】关于开展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国高企申报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请拟申报2023年第一批国高企认定的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于4月21日前填写预申报备案表。



4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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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滨江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上述纸质版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申请表、excel版企业信息登记表、财报扫描件、excel版持股平台信息表、Word版企业简介等)打包发送至邮箱1049563717@qq.com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2日



4月2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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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萧山区】@全区企业,2023年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开始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完成线上填报,并于4月23日下班前将历年项目进展情况表(详见省厅通知)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到区经信局(金城路1098号水务大厦C座603办公室)。



4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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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杭州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的通知


本次纸质申报材料仅报送一份,按顺序标记好页码并装订成册,统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12点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市经信局,并同时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0日9点-2022年4月24日12点)完成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网址:http://szjx.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home),同期将新能源汽车补助材料申报电子版(见附件1、附件2)报送向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逾期报送(如未完成线上申报或未完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滨江区】关于组织申报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的通知


申报单位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滨江区/***企业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园区或成长型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2976045@qq.com



4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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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集申报】关于开展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制定需求排摸工作的通知


(一)标准需求选题应立足国内绿色双碳认证领域发展需求、适应市场需要,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认真填写《绿色双碳认证领域标准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并附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和准确。本次标准项目报送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三)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PDF扫描件+WORD)发送至申报邮箱。

2

【滨江区】转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


请于4月25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387989359@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江南大道区政府大楼7楼1726室),逾期不再受理。

3

【滨江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杭州市国际贸易救济案件和品牌建设等项目补助的通知


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案件和品牌建设两项补助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为A4纸,按顺序编页码,并编制目录与所附资料的页码相应,费用支出凭证装订时,应将对应每笔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票等资料集中按顺序装订,并编制一份注明页码的费用支出清单。企业申请补助的申请表(附件1、附件3)及相应的纸质材料应齐全、整洁;在材料封面注明申报企业和项目名称(要规范用语),并标注申报时间。请于4月25日17点前按要求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7楼1726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8798935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4

【滨江区】转发工信部《关于征集2023年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的函》


现将工信部《关于征集2023年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的企业于4月25日前将案例推荐汇总表(一份)、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区政府二楼1243办公室。



4月2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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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组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28日前行文报送我厅装备处,随文报送2023年度项目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历年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同步发送电子版。各地在申报过程中,有关装备、软件领域相关事项,可对应联系省经信厅相应处室。

2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各地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于4月28日前寄送至省经信厅云计算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03室,邮编310007),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3

【西湖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鼓励规上新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的通知


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企业情况进行确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材料经汇总后,并在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上盖章,4月28日前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4

【富阳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等财政资助的通知


截止2023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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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醒】关于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新企业信息的通知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请各区负责人及时组织企业完成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信息更新模块”,填报有关数据,佐证材料不做要求。

2.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业包含:目前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复核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本年度认定/复核的企业不需信息更新。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

2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各设区市经信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电子版文件通过浙江钉发送。省经信厅将组织专项评审,根据发展评价情况,认定一批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从中择优推荐一批申报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3

【征集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一)网上填报

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申报单位直接登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经信局通知被推荐单位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各设区市经信局于2023年5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推荐项目的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至:zcxt@zdjy.org.cn,纸质版材料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4

【萧山区】相关企业注意,2023年一季度工业投资奖励开始申报啦


镇街平台在2022年4月30日前,将材料书面版一式两份报送水务大厦C座区经信局智能制造711办公室,表格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30209432@qq.com

5

【滨江区】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申报要求:

2.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申报(附件1、附件2、附件3),网址:https://bz.zjamr.zj.gov.cn/,登陆企业端/非企业端填写立项申报内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上资料审查,并于4月15日之前,网上出具审查意见,同时附件1、附件2盖章后,返回项目申报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各申报单位上传附件1(盖章)、附件2(盖章)、附件3。

3.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需将纸质材料附件4(一式两份)送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审查,4月15日之前,书面出具审查意见,盖章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报送市局,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标准化处,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zdb3301@163.com

6

【上城区】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申报要求:

2.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申报(附件1、附件2、附件3),网址:https://bz.zjamr.zj.gov.cn/,登陆企业端/非企业端填写立项申报内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上资料审查,并于4月15日之前,网上出具审查意见,同时附件1、附件2盖章后,返回项目申报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各申报单位上传附件1(盖章)、附件2(盖章)、附件3。

3.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需将纸质材料附件4(一式两份)送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审查,4月15日之前,书面出具审查意见,盖章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报送市局,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标准化处,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zdb33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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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余杭区“独角兽”“准独角兽”培育企业的通知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企业须将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5份,报送至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719室,同步报送电子版至qysb_chen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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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注意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开始了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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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申报单位直接登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5月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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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经信局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申报主体在省经信厅网上平台完成在线申报(网址:https://xzsp.zjidb.com/matter/center?zwfw_keyword=sf),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网上初审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上报,需经区、市经信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盖章报所在区(县、市)经信局,区(县、市)经信局于2023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行文报市经信局。



5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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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企业于5月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同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八条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申报推荐名单,于5月19日前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二)复评工作安排

1.参加复评企业于6月9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材料。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办法》第十条要求对企业复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于6月21日前企业复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汇总表(Excel电子版1份)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或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撤销资格的,由所在企业于6月9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确定后于6月21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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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统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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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本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统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2、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陆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4份)报送区经科局相关科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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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杭州市软件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请有意愿申报企业于5月5日前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申报材料并盖章(胶装,一式5份)报送至区经信局审核。

2.请申报企业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和申报项目类别所对应的汇总表(附件2)或(附件3)PDF电子版及WORD版打包发送至yhjx_s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项目类别+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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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杭州市萧山区2023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征集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5213”项目采取集中征集的方式进行。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欢迎申报人及团队来萧考察创业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申报:由拟落地镇街(平台)初审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网址“http://rencai.xiaoshan.gov.cn/index/login/index.html”进入申报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5月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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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一)示范企业(平台)申报

1.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企业(平台)推荐工作。省属企业和央企在浙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申报。

2.申报主体在省经信厅网上平台完成在线申报(网址:https://xzsp.zjidb.com/matter/center?zwfw_keyword=sf),经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提交”后,报各设区市经信部门。

3.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审核后“提交”,并生成汇总表,于2023年5月8日前正式行文报省经信厅。

(二)国家级示范城市申报

国家级示范城市的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并完成在线申报,申报书须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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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萧山企业注意!最高200万元!快来申报


2.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在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1份报送至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金城路1098号水务大厦C座603办公室)。



5月1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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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工作的通知


请有意向的机构填写申报表,根据申报表所填内容整理相应佐证材料,盖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于2023年5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单位。



5月1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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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开始征集了!


受理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



5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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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2022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开始申报啦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



5月1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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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组织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第四批智造供给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的通知


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于2023年5月18日前报送至区政府12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件至656607244@qq.com



5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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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关于组织申报拱墅区2023年第一批重点科普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立项

申报单位须填写《杭州市拱墅区重点科普项目申报表》,于3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科协科普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实施管理

1.第一批项目(除年度项目外)于5月30日前填报《杭州市拱墅区重点科普项目实施情况进展表》,报送至区科协科普科(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年度项目需5月15日8月15日各提交一次《杭州市拱墅区重点科普项目实施情况进展表》,报送至科普科(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三、结项验收

第一批项目(除年度项目外)需在6月20日前结项,年度项目需于10月15日前结项,并填报《杭州市拱墅区重点科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上述项目印证材料,报送至区科协科普科(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申请结项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毕后须及时上报项目总结、项目决算单(支付合同、凭证等)、项目成果和有关图片及音像等绩效印证资料。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项目的评审参考。



5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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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3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凡符合省优秀工业产品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申报表》(附件2,请从浙江企联网:www.zjqlw.com上下载),并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2023年5月30日前报送省优秀工业产品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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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3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通知


企业申报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请贵企业于2023年5月30日之前,登录www.cectop500.cn网站进行申报,同时按照附件二要求将申报表填好打印、签字盖章,连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寄至我会。 



5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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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参评。鼓励企业尽早参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

(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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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1.企业申报。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 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场景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行完成申报。

2.区县初审。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浙政钉“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企业培育”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做好资料补正,统筹安排审核时间,及时推荐上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

3.审核认定。全年分两批开展认定,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10月31日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两批次时间节点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函。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5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分批次认定后,11月统一报省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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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今年全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区、县(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具体各区、县(市)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6月2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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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孵、创客企业房租补贴申报的通知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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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7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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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8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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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今年全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区、县(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具体各区、县(市)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9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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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


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预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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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参评。鼓励企业尽早参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

(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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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补充征集萧山区制造业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示范样板项目的通知


企业通过萧山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115.238.84.53:36789/ccphangzhou/loginByXiaoshan.html)进行网上备案,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区县项目--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模块填写《萧山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表》,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上传内容为: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表扫描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上年度及申报前一个月财务报表。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备案企业认真如实进行网络数据填报。



12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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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关于做好“揭榜挂帅”榜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企业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户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通过“揭榜挂帅”专区发布,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实名填写,榜单有效期不少于1年,发榜金额需填具体金额(建议不面谈)。

即日起在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张榜难题的,请将张榜截图和技术需求征集表(附件2)报送至区科技局备案,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2023』长期受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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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备案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二)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场景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行完成申报。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浙政钉“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的“企业培育”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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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


全年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在企业迁入前或迁入当天提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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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申请认定企业只需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http://www.zjsti.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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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一般于当年10月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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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一般于当年10月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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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一般于当年10月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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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一般于当年10月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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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关于常年动态推荐“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2月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征集将于16日(周四)截止,后续将在每月13日之前对申报的需求进行统一梳理后滚动推荐上报。(注:当年已经申报的需求,不需要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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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关于征集2023年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库的通知(持续接受申报)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2023年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库征集表》(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另附电子稿),由乡镇(街道)初审后报送,不设截止时间,大家根据项目验收节点尽快填报入库。

2.区经信局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抽查,并及时发文公布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库。

3.申报项目建成后,我局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并按照数字化改造专项政策兑现财政奖励。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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