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2〕1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省级应急医疗物资生产技术改造补助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3〕3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市初审、专家论证、和现场复核,形成省级应急医疗物资技术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入选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如有异议,可向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消费品处0571-870582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0571-87056763。
省财政厅经建处0571-8705847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7日
附件:省级应急医疗物资技术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入选项目清单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将我们设为「星标★」才能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