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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平台和相关企业:
为高效推进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杭州市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评)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评)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与预申报的企业范围
拟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需申报复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基本条件与标准
(一)在杭州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评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相关要求及其他事宜
(一)鉴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与预申报企业需按照附件要求,提供新申报或复评申请书电子版(附件1、附件2),预申报期间相关企业均无需提供佐证材料。企业申请书所需填写的2024年度数据,除涉及财务审计报告反映数据可结合本企业1-12月相关经营情况合理预估以外,其余数据及内容请全部如实填写。
(二)各属地要聚焦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填报。
(三)请各属地于3月19日前,将企业预填报申请书(附件1、附件2,无需扫描、盖章)可编辑电子版汇总后,反馈至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四)根据企业填报情况,上级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基础要求进行把关,符合条件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针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轮诊断辅导,助力企业提升申报材料质量。
未明事项,请联系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张光磊(电话:89616163)。
附件: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评申请书
3.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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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来源:萧山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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