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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抢先机、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二十八条政策的通知》(西委办发〔2023〕2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现就表现突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符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抢先机、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二十八条政策的通知》(西委办发〔2023〕2号)文件第八条要求的建设单位。
支持对象及要求
对建设项目在2023年一季度完成的建安投资额相比2022年四季度完成的建安投资额增长10%(含)以上的,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万元的奖励,若项目被列入2023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额外再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
在政策上线“亲清在线”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申报。
申报日期从6月5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4日。
申报材料
1.《2023年西湖区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2)。
3.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2022年四季度建安投资完成额以及2023年一季度建安投资完成额入区统计库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5.企业申报如涉及2023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具备条件的企业,按上述有关规定,登录“亲清在线”平台,区域选择西湖区后,根据操作选择确定进入西湖亲清助企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home)上查询政策并申报。
(二)申报步骤
进入“亲清在线”网页,完成右上角法人登陆,选择区域西湖区,在政策申报中提交相关资料。企业只有一次提交机会,一旦错误不可更改不可撤回。
(三)申报审核
企业申报数据由企业所属镇街在“亲清在线”平台中审核。
(四)公示
区住建局联合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后,通过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
下达年度表现突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计划,并进行资金拨付。
其他事项
1.享受政策的企业,注册地或纳税在西湖区内。
2.享受政策的企业,区内政策优惠扶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标准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可补足差额部分。
3.如有疑问,可联系:
区住建局:余建冬,联系电话 87988279;
区发改经信局:金婧,联系电话89510531。
4.未尽事宜及具体条款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附件)
附件1:2023年西湖区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docx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附件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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