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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集成电路企业)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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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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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3〕228号),浙江省已组织开展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要求


1、请意向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于2023年9月1日-2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9月25日前上报企业申报文件和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企业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集中保存至下一年度申请时,请企业自身做好相关材料留底存档)。

2、企业可于2023年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填写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3),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报送至省经信厅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处。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经信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关政策。

4、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若出现失信行为,将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各设区市经信和发改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清单内企业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的,应及时联合核查并上报相关情况。

02

联系方式


临平区联系人: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

☎ 沈遨 18968082082

电子申报材料报送邮箱(请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 renjy@hicc.org.cn

📧 linpingshuzi@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 任佳莹 0571-86726361

📦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海创基地北四楼(任佳莹收)

03

附件


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4.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系统-申报企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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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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