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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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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以下三类:“未来工厂”培育企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第一批)


(一)申报方向。

1.“链主工厂”,对标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未来工厂,围绕省市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面向“雄鹰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旨在建设以“链主工厂”为核心的、具有全球竞争力和供应链控制力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支持“链主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企业提供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的专业化服务,引育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2.“智能工厂”,对标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工厂,以打造智能化标杆为目标,围绕六大“新场景”(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共享化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深化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

3.“数字化车间”,对标国家基础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数字化车间,推进装备和产线数字化升级,实施计划、制造、品控、仓储等应用系统集成,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改造,积极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实施企业整体的“车间化”转型。

4.“聚能工厂”,重点面向平台型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旨在构建具有大规模、分布式、多品种制造能力的组织型制造体系,打造巨量订单的承接能力。

5.“云端工厂”,主要指“有自己的品牌产品,没自己的实体工厂”的生产性服务类企业,比如:电商平台、工业设计企业、网红营销组织、创新孵化器等市场主体,通过委托加工的形式,在“云端”生产制造自主品牌产品,将自身转化为新制造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企业须为制造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021-2024年已被评定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可按“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链主工厂”次序,向上逐级申报;2021-2024年已列入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库但未评定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培育。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4份并盖章报送临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402审核。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

根据国家智能工厂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本年度“未来工厂”评定时将参考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建议企业提前了解和准备。请申报企业登录该网址进行自评:https://www.c3mep.cn

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攻关项目(第一批)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重点围绕生产智能化、产品智能化、服务智能化,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的项目。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供应链业务协同,组织上下游企业开展“1+N”形式的数字化改造。“1”指牵头实施改造的企业,“N”指围绕供应链协同实施同步改造的企业。

鼓励企业参照《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规范》团体标准(T/ZJEI011-2024、T/ZXCH0034-2024)指导项目建设,并在项目申请和验收时提供自评报告作为验收重要参考依据。攻关项目原则上应达到2.0及以上(大于等于30分)。〔得分10(含)-30分的企业,认为其数字化改造处于1.0阶段;得分30(含)-60分的企业,认为其数字化改造处于2.0阶段;得分60(含)-90分的企业,认为其数字化改造处于3.0阶段;得分90分(含)以上的企业,认为其数字化改造处于4.0阶段。〕

1.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项目原则上要求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工,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外购技术与服务)200万元(含)以上。申报企业须未曾享受市级数字化改造奖补政策。

4.鼓励细分行业中小企业以“1+N”形式组团申报。其中,“1”类项目申报企业不受是否享受过市级数字化改造奖补的限制,“N”类项目实际投资额可放宽至200万元以下。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填写《2025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申报表》,申报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一份)报送临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402审核。本批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第一批)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的均可申报。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营收首次上相应规模的,需填报五年来企业营收数据(营收数据参考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需满足自本政策发布后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3.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需同时满足“2024年营收2亿元(含)以上”“营收增速超过20%”“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三个条件(营收、研发投入数据参考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4.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申报“首版次应用推广”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符合部、省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并在有效期内,需填写前3年营收增速均超10%的情况、软件销售超1000万元情况;申报“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的,2024年移动APP(游戏除外)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有软件著作权;申报“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须为2024年度入选的项目,如获评项目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且以联合体入选的,申报企业需为牵头单位。

5.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需为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协同创新,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申报企业需提供协同创新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主可控程度、创新性、对国外产品的可替代性以及实际应用成效、取得的重大经济社会影响或科技成果等。

6.鼓励开拓应用市场:申报企业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拥有实际经营场地,能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实施、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每年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向中的一种申报评定,已获评市级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的企业不得再次参与其他类型的评定。

生产制造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执行软件、智能物流仓储、设备物联(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数据采集盒子及边缘计算)、工业感知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等服务商。

经营管理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设计及产品管理软件、办公软件、财税软件、企业资源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据底座及中台、商业智能模型/软件、数据管理及交易服务、经营管理软件等服务商。

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包括提供行业资讯及交易、组织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平台的运营商。

7.培育创新平台:申报建设“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平台需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创新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且由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链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8.培育开源生态:需为基于自主技术开源项目开发的原创软件产品,申报企业需填报开源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原创软件产品对开源项目的贡献度、下载量等相关情况。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线上填写《2025年<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表》并打印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

(1)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24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③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线上模板)及近三年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凭证(含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需至少提供一个软件产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

⑥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汇算清缴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

⑦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⑧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详见线上模板);

⑨IS0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政策条款相关证明材料。

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②支持企业做优做精: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相关凭证。

③支持加大研发投入:2023、2024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④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首版次应用推广):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⑤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移动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移动互联网APP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⑥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获评证明材料。

⑦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方案(参考线上模板)。

⑧鼓励开拓应用市场:2025年杭州市优质制造业数字工程服务商申报书(详见线上模板)。

⑨培育创新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⑩培育开源生态:由开源项目发布主体出具的开源项目情况以及申报的原创软件产品成效情况(参考线上模板)。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①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②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式3份)报送临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402审核。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其他


联系人: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402办公室),吴保钦,15868010635。



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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