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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更新)

『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更新)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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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

关注: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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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补报数据。研发机构评价直接利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研发机构数据进行评价。经我厅对平台数据进行初步核实,有研发机构尚未更新2020—2022年度数据。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的研发机构通过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选择“平台建设”功能,点击下方“申报”进入“研发机构信息维护模块”,完成年度数据信息补充及相关数据填报。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参与本次评价的研发机构,按评价不合格处理并列入整改名单,一年整改期满后评价仍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研发机构资格。

(二)数据核实。各类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利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等平台数据,对研发机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存有异议的,委派第三方机构赴实地进行核实。

(三)评价测算。根据《管理办法》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按三类研发机构对应的标准,对研发机构的综合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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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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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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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看过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开始啦!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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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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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注!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开始啦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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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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